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空电子设备维修学院文件
〔2022〕2号
关于下发《教学考评加分
奖励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教研室:
《教学考评加分奖励管理办法》已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审定,现予以下发,请遵照执行。
航空电子设备维修学院
2022年2月28日
教学考评加分奖励管理办法
一、竞赛类
1.教师参加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加分
类别 加分 奖项 |
一类 |
二类 |
三类 |
国家 |
省部 |
地厅 |
院级 |
国家 |
省部 |
地厅 |
国家 |
省部 |
地厅 |
一等奖 |
4 |
3 |
2 |
1 |
3 |
2 |
1 |
2 |
1 |
0.3 |
二等奖 |
3.5 |
2.5 |
1.5 |
0.5 |
2.5 |
1.5 |
0.5 |
1.5 |
0.5 |
0.1 |
三等奖 |
3 |
2 |
1 |
0.3 |
2 |
1 |
0.3 |
1 |
0.3 |
0 |
未获奖 |
0.3 |
0.3 |
0.3 |
0.1 |
0.3 |
0.3 |
0.1 |
0.3 |
0.1 |
0 |
备注:(1)行指委竞赛等同于国家二类,士官联盟竞赛等同于地厅级一类;(2)院级学生技能运动会不加分。
2.教师参加教学能力竞赛获奖加分(主持人/团队成员)
类别 加分 奖项 |
国家 |
省部/行指委 |
院级 |
一等奖 |
4/3 |
3/2 |
1.5/1 |
二等奖 |
3.5/2.5 |
2.5/1.5 |
1/0.5 |
三等奖 |
3/2 |
2/1 |
0.5/0.3 |
未获奖(挑战赛) |
2/1 |
1/0.5 |
0.3/0.1 |
备注:协助团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工作的非团队成员实行每队0.6分包干制,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0.5分,每队最多2人。
二、管理类
类别 加分 奖项 |
日常管理 |
星级评价评星 |
星级评价升级 |
实训室管理员 |
0.1 |
0.3 |
0.3 |
三、建设类
类别 加分 奖项 |
国家 |
省部/行指委 |
院级 |
标准建设(教学标准、课程标准、职业技能标准、顶岗实习标准、实习报告标准、技能抽查标准) |
学院主持:4分包干 教师参与:1分/人 |
学院主持:3分包干 教师参与:0.5分/人 |
0 |
课程建设 (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课程等) |
立项 |
6分包干 |
4分包干 |
2分包干 |
建设 |
3分包干,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1.5分 |
1分包干 |
推广 |
0.2 |
认定 |
6分包干 |
4分包干 |
2分包干 |
教材建设 |
正式出版 |
4分包干 |
2分包干 |
规划教材 优秀教材 |
6分包干 |
4分包干 |
2分包干 |
实训室建设 |
4分包干 |
2分包干 |
1分包干 |
四、评价类
类别 加分 奖项 |
省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 |
省级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 |
省级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 |
优秀 |
负责人 |
2 |
2 |
2 |
团队成员 |
2分包干,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|
2分包干,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|
2分包干,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|
五、育训类
类别 加分 奖项 |
20天(含)以内 |
20天以上 |
项目开发 |
1.5分包干(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) |
项目实施 |
1分包干,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0.5分 |
1.5分包干,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,跨学期的分别计算 |
备注:开发育训结合项目并经学院审核通过或实际组织实施方可计分。
六、其他类
1.直接认定为A类课程的情况按照学院有关文件执行。
2.教学工作量加分按照院教[2020]42号文件《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办法(修订)》执行。
3.院级课程抽考加分按照院教[2020]3号文件《课程抽考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4.教师信息化教学评价按照院教[2020]85号文件《教师信息化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》执行。
5.开发实训项目(含实训载体开发)团队1.5分包干(个人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)。
6. 学生竞赛加分实行赛项获奖等级乘以规定指导老师人数总分包干制,个人具体加分值由办公室根据老师个人实际指导工作量确定,但个人加分值不超过赛项获奖等级最高分值;同一赛项不同级别跨两个学期举行,分别独立计入相应学期加分;同一赛项同一学期举行,按最高级别加分。
7. 省级、国家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项目重要性、实际工作量、个人贡献度以及是否申报成功,由党政联席会议研讨决定。
8. 所有加分项目个人累计加分值不超过8分。
9. 未尽加分项目及加分值,由党政联席会议研讨决定。
10.本办法适合电子学院全体专兼职教师,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,直至另有修订版颁布为止。